外观设计视图制作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1、同一申请提交的基本视图应使用同一表达方法制作,例如全为线条图或者全是照片,不允许线条图和照片混用;
2、各基本视图应依照正投影规则制作,比例一致,投影关系对应;
3、主视图所对应的面推荐选取销售或使用时最常朝向消费者的面或者最宜表达产品整体形态特征的面;
4、 除参考图外,视图中不得添加除规定标注外的其它标注;
5、视图中不得出现虚线、中心线、基准线、水平线、表示阴影的点线、指示线以及其它不构成外观设计本身的内容;
6、如果同时请求保护色彩,必须提交能真实反映其色彩的视图,色彩颜色应着色牢固,不易褪色。
代理人 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