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有代表人数或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数。
(2)出席本次会议的代表人数或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数。
(3)因病因事请假的代表人数或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数。
(4)是否符合法定人数。
(5)说明出席大会或会议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及列席、旁听会议人员等。
2.进行会议程序。介绍会议进行的各项程序并且按照会议程序进行各项议程。会议主持词的主体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宣布开会。
(2)介绍会议议程。会议的议程应逐项写明。
(3)逐项进行会议议程。
(4)需要表决的,必须逐项表决,写出提示用语,如“同意这个议程草案的
请举手”、“反对的请举手”、“弃权的请举手”或者“现在请按表决器”。
(5)表决情况,即同意、反对、弃权、未按表决器等要逐项宣布。
3.会议简要总结。会议各项内容进行完毕以后,要对会议进行简单总结。